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現面向社會為稅務系統所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山西省稅務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共26個,其中省局3個,市級局23個,合計招聘工作人員4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見《山西省稅務系統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應屆畢業生”崗位招聘對象主要為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含正在辦理)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人員也可視同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服務期滿(含服務滿兩年) 、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退役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
6.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間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為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非2020年應屆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
4.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5.在職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采取網絡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1)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9月22日9:00至9月26日24: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報考人員應提前準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傳前請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未通過照片處理工具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由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初審
時間:9月22日9:00至9月27日17:00
資格初審由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負責。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9月26日24: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9月26日24:00至9月27日17:00期間,不能再提交資格審查、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3)網上繳費
時間:9月22日9:00至9月27日24: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4)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確因工作需要,個別崗位可申請降低開考比例。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5)改報崗位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29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改報。改報崗位資格初審時間為9月29日9:00至16:00,資格初審結果可于9月29日20:00前查詢。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2.補報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比例被取消的,將其轉入一般性崗位,并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公告,同時告知報考該崗位的考生。這些崗位將面向社會公開進行補報名,報名時間為9月30日9:00至12:00,資格審查時間為9月30日9:00至16:00,繳費時間為9月30日17:00前。網上報名期間已完成報名的不得參加補報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轉入的一般性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應達規定比例方可開考。不達規定開考比例的,原則上予以取消,確因工作需要,個別崗位可申請降低開考比例。補報名之后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不再進行改報,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3.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符合減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之后在網上或現場提交減免申請。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4.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10月14日至10月17日
報考人員在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本次招聘筆試及其他環節使用。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時間:10月17日
筆試內容:《綜合知識》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筆試成績查詢:11月上旬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未領取畢業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學位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需提供單位報考證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視同為2020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等的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3)。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如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4),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人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下由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網站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形式。面試主要***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等諸多方面。
面試成績于當天公布。
(三)體檢和***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人選,體檢和***由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告知體檢結果3個工作日內,由應聘者提出復檢申請,安排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進行會診,做出***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主要采取檔案審查和實地***的方式進行。檔案審查重點為審查應聘者“三齡兩歷一身份”情況;實地***重點為了解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批復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為5年。
三、嚴肅招聘紀律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以及所有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咨詢、監督電話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筆試考務方面的問題可咨詢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咨詢: 0351-2387517、2387036
監督電話: 0351-2387361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1.山西省稅務系統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表
2.專業明細
3.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