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公安機關2020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山西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定,按照省委編辦、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知要求,為切實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的考試招聘,現將晉城市公安機關2020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晉城市公安機關共公開招聘261名警務輔助人員(巡特警崗位165名,留置看護崗位96名),其中,69名從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中招聘,54名從退役士官和士兵(男性)中招聘,138名面向社會招聘,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等條件詳見《晉城市公安機關2020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㈠報考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4、具有全日制大專(含)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須于2020年11月1日前取得學歷);
5、截止2020年11月1日,戶籍地或生源地為晉城市本地戶口(含晉城市各縣、市、區);
6、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應聘輔警的,其學歷可以為高中(中專),但應當在所簽勞動合同期限內取得大專(含)及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聘。
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被判處刑罰的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虛假政治信息、警務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仍故意公開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或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在校學生;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間已被各級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㈠發布招聘公告
晉城市公安局制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經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后,2020年11月2日在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cgov.gov.cn)發布公告。
㈡報名與資格初審
1、提交報名申請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為: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jcgov.gov.cn)。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予以嚴肅處理。對報考人員的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資格復審,以及聘用前的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工作的全過程。
2、資格初審
時間: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4日17:00
資格初審由晉城市公安局和各縣級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2020年11月23日17: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2020年11月23日17:00至11月24日17:00期間,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4日17:00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晉城市公安機關2020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4、改報崗位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的聯系信息準確有效,并保持聯絡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因崗位特殊需要,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報考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報考人員,可于2020年11月25日9:00—12: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改報。改報崗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20年11月25日9:00—17:00,資格初審結果可于2020年11月25日17:00前查詢。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5、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隨后持檔案卡、低保證或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于2020年11月26日17:00前,前往晉城市公安局政治部(晉城市迎賓街289號)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6、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0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7日17:00
報考人員可于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技術咨詢電話(0356—2199482)聯系解決。
考生須符合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務必認真閱讀《晉城市公安機關2020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注意事項》(見附件2),做好參考準備工作。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認真核查準考證信息,如發現信息有誤或其他細節存在疑問,請及時與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晉城市公安局聯系,以免影響參加考試),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準考證,以備筆試、體測、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招聘環節使用。
㈢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工作在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晉城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黑色碳素筆、2B鉛筆、橡皮等,缺少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2、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和公安基礎知識、法律知識,均為客觀性試題,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120分鐘。
㈣體能測評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若2人筆試成績相同,同時進入體能測評,人數未達5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原發布公告網站公布。
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天公布,不計入報考人員考試成績。
㈤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和體能測評結果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原發布公告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戶口薄(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薄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驗證結果,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退役士官和士兵還須出具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以及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畢業的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復審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㈥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晉城市公安局和各縣級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從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2人筆試成績相同同時進入面試,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在原發布公告網站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㈦加分
公安烈士和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以警務輔助人員身份曾在公安機關直接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適當給予加分,具體分值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所加分值計入綜合成績。
㈧體檢和***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人選,體檢和***由晉城市公安局和各縣級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
體檢有關事宜在原發布公告網站發布公告。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民警察特殊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安排在二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2天內提出復檢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進行會診,做出***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
通過函調、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晉城市公安局和各縣級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政審結束后,要出具書面***報告。體檢、***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不按規定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
㈨公示與聘用
1、公示
晉城市公安局按照輔警招聘有關規定,根據筆試、體測、面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原發布公告網站公布,公示5個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3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服務年限為3年,聘用者在此期間不得報考公安機關以外的其他崗位。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五、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356-3011060
監督電話:0356-3010073
技術咨詢:0356-2199482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六、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七、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晉城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