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2020年公開招聘25名教師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人才工作精神,深入推進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文件規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25名教師,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河津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應往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以發布公告時間2020年11月5日為準,30周歲及以下為1989年11月5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4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根據(晉人社廳發〔2020〕30號)要求,本次招聘對象主要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用于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教師、“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五類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和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
根據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精神,本次招聘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相應教師資格報名條件者即可報名,如在聘用后一年內未取得相應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⑴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受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不得報考;
⑵在各級公務員報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⑶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⑷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⑸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⑹委培、定向應屆生不得報考;
⑺通過公開招聘到事業單位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不得報考;
⑻已有工作單位且單位不同意報考(未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人員不得報考;
⑼在編在崗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等次的不得報考
⑽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以上工作經歷、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20年11月5日為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程序是:發布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公示、聘用。
(一)招聘信息發布
通過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地點,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由他人代為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3日上午8時30分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18:00(14日、15日正常受理,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河津市泰興東路25號實驗小學老校區(財政局東)。
4.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由本人填寫《河津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現場照相。《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1)攜帶材料(具體提供材料以崗位要求為準):
①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④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⑤在各級畢業生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及畢業院校存放檔案的存檔證明;⑥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驗證期內)一份;⑦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屬正式在編在崗人員的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及組織、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不需提供報到證原件),近三年考核表復印件,并加蓋審批部門公章。
報考服務基層專門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尚未領取合格證書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為: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2010年(含)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由縣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注:“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
①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教師;③“三支一扶”人員;④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含晉西北計劃);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退役軍人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人員”視同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專門崗。
⑵報考人員報名時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齊全。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或材料短缺的,取消報考資格。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及復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考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報考專業參照《山西省公務員考試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報考崗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應屬同一專業類。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關于印發河津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河疫指〔2020〕80號)要求,所有報考人員需佩戴口罩并上交提前準備好的《考生防疫承諾書》(附件4)和打印好的健康碼(前一天)及旅居史。現場測量體溫,溫度高于37.3°不能進入報名點。從境外、港澳臺、國內中高風險區返回人員,要有近7日核檢結果。與境外、港澳臺、國內中高風險區返回人員有密切接觸者,要有近7日核檢結果。核檢結果查驗原件,上交復印件。
5.領取準考證
時間及地點:詳見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告。
6.注意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各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大于或等于3:1時方可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小于3:1時,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招聘名額減少到1名仍小于3:1的,則取消該崗位。報考研究生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即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
為保證招聘計劃的足額完成,報名結束后,當實驗中學專技11、專技12、專技13其中任何一個研究生崗位因無人報名出現空缺時,該招聘崗位名額轉為城區中心校專技1幼教崗位;當第二初中專技14、專技15、專技16其中任何一個研究生崗位因無人報名出現空缺時,該招聘崗位名額轉為僧樓中心校專技9幼教崗位;當第三初中專技17、專技18其中任何一個研究生崗位因無人報名出現空缺時,該招聘崗位名額轉為樊村中心校專技7幼教崗位;當第四初中專技19研究生崗位因無人報名出現空缺時,該招聘崗位名額轉為趙家莊中心校專技5幼教崗位。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未達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服務基層項目崗位未達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名額(同類)調整到該單位非服務基層項目同類普通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取消或調整的招聘崗位在筆試之前公告。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電話通知考生)。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用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的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不達60分者取消進入體檢環節資格。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一堂考完。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考生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入場參加筆試。
幼兒教師筆試內容為幼教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引進研究生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教育理論、教育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組織實施招聘單位須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命題、閱卷,并簽訂保密協議。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參加筆試人員成績。
2.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名額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人數未達3倍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根據崗位報考條件及考生提供的報考材料,核實身份,驗證核實有關證書、證明等。
考生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因復審不合格或發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告前考生主動放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工作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結束,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確定面試時間后,在原發布招聘的網站發布面試公告。
3.面試
面試內容為各崗位應具備的專業技能或能力水平,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技能等能力。面試考官為5-9人(奇數),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資質的人員擔任,并簽訂保密協議。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教材使用我市現行教材。面試時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旁聽監督。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采取講課形式,備課時間40分鐘,講課時間10分鐘。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去掉一個***分和一個***分后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2位有效數字(不四舍五入)。面試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考生的總成績及排名。
面試時間、地點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四)體檢和***
體檢和***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科技局會同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市教育科技局組織實施并組織考生填寫《河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審表》。
***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不按規定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不予遞補。體檢、***時自動放棄所空缺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2.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經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復。擬聘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享受單位同等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辦理辭退手續。
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聘用人員應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且學段級別符合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并依規解聘。
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上崗前需簽訂《服務協議書》,在5年服務期內(包含試用期)不得辦理調離、辭聘等手續(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況除外)。
六、領導組織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教科局組織實施。在招聘工作的每個環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每項工作要做到責任到人。一把手要簽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責任承諾書》。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嚴格按照河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制定《新冠疫情防控預案》,落實落細防護措施。對來自新冠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后,方可進入相應招考程序。
七、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招聘單位要制定應對公開招聘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在招聘期間,要指定專人負責輿情監測。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采取措施處置。重大輿情要及時向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原發布公告的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及時調查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調離或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的各類公開信息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如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公開招聘信息的,后果請考生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河津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2.河津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4.考生防疫承諾書
河津市教育科技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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