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26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8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竟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48名工作人員。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詳見《汾西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備所設崗位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詳見《汾西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1、招聘崗位有汾西縣戶籍要求的,是指公告發布時應聘人員常住戶口所在地為汾西縣或生源地為汾西縣。
2、報考限專業崗位的考生(大專、大學)所使用的學歷和專業必須一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類類同。
3、“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1)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2)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9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崗位到2019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
4、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不包括服務基層人員)、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定,本次招聘由縣招聘領導組負責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4日-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汾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汾西縣人民政府網(www.fenxi.gov.cn)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本次考試分筆試、面試。考試成績采取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