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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未就業先毀約引發不同聲音-首選山西眾創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18-01-17 來源: 點擊: 次
大學生未就業先毀約引發不同聲音
“目前有一個更好的工作機會,但我已經簽了三方協議了,想毀約有沒有什么好辦法啊?!”一位網名為一笑解千愁的應屆畢業生在論壇中留言道。時下臨近畢業期,筆者注意到,各高校的就業版都非常活躍,有不少高校論壇上還出現了討論毀約的帖子。
大學生就業難已經成為一個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然而一邊是就業難,另一邊卻是不少大學生為了追求更好的就業機會進行“毀約”。時值2018年應屆生畢業求職的高峰時期,這種未就業先“毀約”的現象引來了不少人的關注。
●新聞現象●
●畢業生毀約現象暗流涌動
在某所高校論壇的就業版上,關于毀約的帖子一出現就引發了關注,不少學生在上面紛紛留言。一時間,輿論呈現兩邊倒的情況。一部分學生認為,還未就業的“毀約”是大學生應有的權利。
網友HelenY留言道:“找工作是影響人生的一件事,很多同學前面擔心找不到草草就簽了,但是后面又能有更好的機會啊,很可惜,很不值得。”
“最難的是選擇,催著簽,你想拖著這個offer都難,關鍵是我現在的這個offer,不承諾解決戶口,還要簽三方,就更讓人惱火了!”網友Graisp氣憤地留言。
還有網友表示,別的城市的大學生有毀約的機會,那么這種機會應該是平等的,Robinares留言道:“我碰到上海很多同學,之后都可以違約換別的工作,成本也是付出的,就是違約金,復旦,交大,上財的都可以,學校根本不會為難,公司的話有waitinglist,有差額體檢,再不然還有補招——公司是強勢,根本不愁招不到好學生,可是學生都是弱勢群體——而且造成的是就業機會的不平等。大家同樣是學生呀,無語了。”
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同學認為毀約可能帶來的代價太大,并不建議大家毀約。
在近日舉行的一場人才招聘會中,筆者看到某些企業掛出“誠信為先,慎重簽約”的警告牌。現場的一位職業規劃師向筆者表示,在去年10月招聘會簽約的畢業生中,現在提出毀約的近30%。
筆者隨機采訪了幾所高校的畢業班學生,發現雖然他們一致認為“毀約是不對的”,但出于前途的考慮,如果有更好的機會,多數學生仍選擇另覓高枝,甚至不惜花費高額的違約金。
一個叫“思思”的女生告訴筆者,自己去年與一家用人單位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本以為簽了這份合同,以后不用再為找工作奔波了。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她發現這份工作并不適合自己,這時,一位在知名企業工作的朋友想拉她過去一起奮斗,她便產生了毀約的念頭。于是她以“出國留學”為借口向領導提出解約申請,經過幾番商議之后,她終于以2000元的違約金將自己“贖了回來”。
在采訪中筆者了解到,為應付就業難的問題,很多人都選擇做兩手準備:考研、考公務員兼找工作。許多考研、考公務員的同學為了穩妥起見,防止失敗以后沒有落腳的地方,就傾向于先找個單位簽約。而等到考試花開結果時,就可以義無反顧地舍魚而取熊掌了。
●各方觀點●
●學生想法:“就業市場的不平等關系,讓我們處于弱勢”。
北京大學的高同學認為,如果一個專業的同學里有過毀約的情況,那可能會對其他同學,甚至以后的學弟學妹都有很大的影響,這個單位很可能以后都不會招聘這個學校的學生了,所以,她反對毀約這種行為,認為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而剛剛參加工作的對外經貿大學的畢業生小許卻表示:“就我個人來說,我覺得無可厚非。一方面,在就業市場學生是弱勢群體;另一方面既然是市場主體就有互相選擇的權利,這是雙向選擇的過程。”
“因為就業過程中招聘單位存在時間差,導致我們沒有更多的選擇,不然將失去這個機會。”北京交通大學的李同學表示,目前的就業形勢并不好,所以不少人都會先簽訂一份工作以防萬一,但作為踏入社會的第一步,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價值能夠最大程度的實現。
●高校態度:不支持學生毀約
對于學生們面臨的矛盾心情,高校方面給出了比較明確的態度,并不支持以任何借口毀約,如果實在需要,也盡量得到用人單位的諒解。如清華大學規定,對于毀約的學生,要在網站上進行為期兩周的公示,還制訂了具體的措施,如不再提供三方協議等,而北大、人大、北師大等學校也有相關的政策。
對此,清華就業指導中心的老師表示:“如果學生與單位簽了三方協議,單位蓋了章,而學校沒蓋,那可以想辦法和單位溝通,得到他們的解約函。但如果學校已經蓋了章,就沒法解約了。”他表示,簽約之初學校已經三令五申,要考慮清楚,毀約問題不僅涉及個人道德,還對學校有很大影響。如果每個人都毀約,那會對清華造成沒有誠信的口碑。有一些單位都是學校定點合作的,如果毀約,那以后怎么介紹學生過去?
而北大就業指導中心的老師表示,如果學生一定要毀約,也盡量得到相關單位的諒解:“最好走的時候找個能接替你工作的同學或者朋友,讓公司對他滿意,這樣他們也會輕松地放你走。其實很多公司都有準備的,即使你不去,他們也不乏后備軍。只要繳納違約金就可以,但一定要拿到解約函,學校才能給你新的三方協議。”
●企業看法:可以理解大學生心態,但毀約是誠信問題
對于學生未就業先解約的情況,北京恒拓金屬公司人力資源經理李愛玉說道:“其實學生毀約挺‘流行的’,和普通職工毀約‘跳槽’沒什么兩樣,只不過因為是大學生,所以人們會把目光更多的給他們。但每個人都不想放過機會,都有追求更好事物的權利,也都會為了錢和優越的環境而跳槽。”李愛玉表示,簽過三方協議的畢業生如果想“跳槽”毀約,會找各種借口說想要解除合約。其實無論他們怎么說,公司一般不會使勁留人;另外,現在的就業局勢是供大于求,走掉一個人才,會有更多的人渴望擠進來,所以幾乎每個工作都不是非他不可。
“公司損失的只是一個潛在的人才,或者影響到公司招聘的節奏。因此,通常為了減少這類情況的發生,會使用巨額違約金來限制畢業生的毀約。作為剛畢業的大學生,本身的資本就少得可憐,如果有一份更好的工作隨時給他OFFER,他即使是想走,也力不從心。面對巨額違約金,有些人還是選擇履行合同。”李愛玉說道。
盡管如此,部分人力專家表示:大學生毀約可以理解,毀約并非全是由他們個人造成的,大學生在就業市場上處于被動,希望整個社會對他們為什么會毀約多一點了解和關心。
●專家建議●
●培養成熟的就業觀,遵守誠信很重要
“針對‘毀約’我覺得不應該提倡。”前程無憂市場部經理王劍表示,盡管他對這些學生表示理解,“一方面如果形成這種風氣,必然會造成用人單位與學生之間的不信任感增加,讓本來就十分嚴峻的大學畢業生就業形勢更加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如果畢業生職場中第一份協議毫無顧忌地被撕毀,對于畢業生職場誠信方面的素質養成無疑會形成很大的負面影響。”王劍指出。
“其實學生毀約前的求職心理也很正常。”智聯招聘高級職業顧問陳寧分析說,一方面在這個就業困難的大背景下,好不容易得到一個OFFER,大多數學生都會“求穩舍等”,決定把握機會。另一方面,現在各公司的OFFER不能同時到,就造成了這種毀約的尷尬局面。每個人心里都有個小算盤,等還是不等?抓住機會還是守株待兔?陳寧說:“很多學生也不想毀約,他們簽約的時候只是單純地想找個穩定的工作。但幸運而又無奈的是,三方協議簽好后,有了更大的、更穩定、前途更好的機會,對于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這是個不小的考驗和誘惑。”
因此,陳寧建議畢業生在找工作的時候,應該擁有更成熟的就業觀并且遵守誠信。首先,無論有什么理由,只要不想按照約定工作,就是違約。其次,初入社會經驗缺乏,心態要放平和。最后,從簽約角度來看,應該更加慎重,盡量避免腳踏兩船的現象。從目前調查來看,職業規劃對大學生找工作并不是很有用的。從道德層次來說,毀約是有損個人和公司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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