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專職輔導員、專職思想政治
理論課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山西旅游職業學院是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專科層次的全日制公辦高等院校,也是山西省第一所獨立設置的旅游高等職業學院。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主管部門,省教育廳為教學業務管理部門,省文化和旅游廳為旅游業務指導部門。學院位于省城太原高校云集的學府區,有著濃厚的文化氛圍。2018年我院被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確定為“山西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專職輔導員和專職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建設,山西旅游職業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全日制統招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與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其中,本科畢業學校也必須為全日制統招普通高等學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熱愛高職教育事業,安心應聘崗位工作(不得轉崗),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6.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應往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8.中***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9.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要求和條件。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含到2019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各類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9.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三支隊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材料提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8日——10月30日。
報名地點:山西旅游職業學院人事處
報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
(2)本科、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3)中***員(或中共預備黨員)須提供黨員證明(加蓋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
(4)《山西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貼個人近期一寸紅底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5)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7)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人事考試專欄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由鄉鎮(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
(二)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到人,嚴格執行二次審查辦法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
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現場退回材料。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將通過學院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補充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專技崗位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不達規定開考比例的,轉入專技崗位1。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設定的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考生方可按照招聘崗位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5分。
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時間:11月10日上午9:00--11:00
(1)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40%,專業基礎知識占60%。滿分100分。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2)資格審查合格后參加筆試的人員,考試當天(11月10日)憑學院人事處蓋章確認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證進場,開考30分鐘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3)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
(4)筆試成績在學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5)博士研究生不參加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與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達1:3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一周,在學校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學院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1.體檢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考生到三甲醫院進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在得知體檢結果的五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內容: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人員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經學校批準后,在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山西旅游職業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批復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報名人員應誠信報名。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計入誠信檔案。
五、嚴肅招聘紀律
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以及所有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與監督
山西旅游職業學院人事處 聯系電話:0351-7973535
山西旅游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 聯系電話:0351-7978552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為:招考期間工作日工作時間。
附件:1.山西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山西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xls
山西旅游職業學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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