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縣“鄉招村用”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
2020年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公告
為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破解深度貧困地區鄉村醫療衛生人才緊缺難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經永和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永和縣編制空缺的鄉鎮衛生院面向所轄在職在崗鄉村醫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芝河鎮衛生院、閣底鄉衛生院、交口鄉衛生院、南莊鄉中心衛生院、打石腰鄉衛生院等5個鄉鎮衛生院招聘5名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每個衛生院1名),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仍在現所在村衛生室開展服務。
三、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必須是我縣現有在崗村醫,且只能報考現服務村所在的鄉鎮衛生院。
2.具有中等及以上醫學類專業學歷且具有助理醫師以上執業資格。有中醫助理醫師以上執業資格的,不受學歷限制。
3.年齡要求距退休年齡15年以上,即男性須1975年7 月29日以后出生,女性須198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遵紀守法。
5.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曾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現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筆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程序分為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發布公告
由永和縣“鄉招村用”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領導組(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在永和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xyh.gov.cn)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
報名時間:2020年8月7日-10日
報名地點: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府西街11號院東樓一層)。
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醫師(助理)執業資格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學歷證書,所在村“兩委”及衛生院(分院)證明,近期同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由報考人員填寫《永和縣“鄉招村用”公開招聘報名人員信息表》一式三份。為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現場報名者需佩戴口罩。
報考者必須對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做出承諾,一經發現虛假材料,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其責任。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由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對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進行全面審核匯總,經局務會議研究通過后,安排印制筆試準考證,并及時通知發放給考生。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三)考試
本次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的筆試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考試形式為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由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命題和閱卷。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內容:醫學基礎、臨床專業知識、公共衛生服務知識及健康扶貧業務知識。
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規定的合格線(即須達到本縣本次實考考生的平均分數線及以上)。
筆試成績在縣政府網站公示。成績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和考察
按筆試成績以及所對應的鄉鎮衛生院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出現2名及以上考生并列第一時,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下,由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組織實施。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經招聘領導組同意后,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考察方案由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負責制定,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考察采取家訪、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根據筆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永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形成報告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鄉鎮衛生院招聘的“鄉招村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一經聘用,需長期服務于該鄉鎮衛生院,納入永和縣醫療集團所屬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被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調,主要負責所在村衛生室的醫療衛生服務工作。有關人事管理事項由永和縣醫療集團負責。
應聘人員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且記入誠信檔案。
本實施方案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鄉招村用”公開招聘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永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7-7523520;
永和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0357-752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