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0號)、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2020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20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70名,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2.學歷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教師資格證要求:
(1)報考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政策,報名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報名條件者,被聘用后必須在約定的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報考其他小學教師崗位的,應具有所報崗位對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其他初中教師崗位的,應具有所報崗位對應學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指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20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務期滿(含到2020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文件精神,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到2020年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教師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具體要求
平遙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共70人,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平遙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為準。
四、招聘程序
(一) 發布招聘公告
平遙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制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報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后,2020年7月31日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ao.gov.cn)發布招聘公告。
(二) 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 平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ao.gov.cn)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020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24: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入口注冊報名,按要求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個人信息。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多報者無效。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資格初審
平遙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對應聘人員按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客觀、公正、及時。
時間:2020年8月11日9:00至8月16日24:00
資格初審由平遙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負責。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8月15日24: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8月15日24:00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先要在網上注冊報名并填寫相關的報名信息,并于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相關材料到平遙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山西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提供服務期滿證書,暫未領取到服務期滿證書的考生須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從公告附件下載),服務地考核意見一欄,需服務單位和其上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一欄,應加注是否服務期滿、是否在職、考核結果等審核意見(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省教育廳審核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審核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注:《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下載打印兩份。一份在報名時提供,在“服務地考核意見”欄中由服務單位和服務單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另一份在資格復審時提供,需在“派出單位意見”欄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提供。)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和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出具的相關證明;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3)網上繳費
時間:2020年8月11日9:00至8月17日17:00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0年8月11日-8月17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向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試兩科(公共學科和專業知識學科),共計收取考生100元考試費用。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的考生不需要網上繳費。
(4)減免考務費用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享受***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的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生活保障證明。通過資格初審后,于8月11日-8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平遙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
(5)崗位核減、取消、調整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比例被取消的,將其轉入相應的一般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并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公告。
招聘崗位核減、取消、調整情況,將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補充公告。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需改報其他崗位的考生請根據補充公告報名,放棄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用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6)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0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考人員可于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
(7)防疫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在筆試、面試等環節須提供本人5日內核酸檢測報告、出示“健康碼”綠碼、國務院客戶端“防疫行程卡”綠碼、填報《涉考人員體溫監測表》。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公共科目筆試為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專業科目為本學科高中段知識。筆試以本人申報的學段學科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學科20分,專業知識學科80分。筆試以高考命題方式命題。筆試時間為150分鐘,采用閉卷形式。
筆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平遙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數和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后一名出現并列名次時,一同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按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網上打印的《平遙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個人存檔證明(或個人檔案)原件及復印件(將所有證件縮印至一張A4紙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存放證明及組織關系證明材料,并詢問未落實工作單位情況。
已畢業的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已就業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出具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服務期滿證書等相關材料或與報名時一致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并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復審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工作由平遙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1)面試采取講課的形式,面試主要***應聘人員的授課能力。講課內容現場抽取,獨立備課60分鐘,面對評委講課,時間為15分鐘。
(2)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
(3)面試教材選用平遙縣現行初中二年級(化學為初三年級)教材版本,小學為四年級教材版本。
(4)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5)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于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人選,體檢和***由平遙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另行通知安排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進行會診,做出***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內容: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不按規定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學科,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按高分優先選崗的原則,按照各崗位綜合成績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的具體崗位,綜合成績名次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考生不得選擇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被聘用人員在平遙縣***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外縣(市)調動、不得辭職,否則不予調檔。
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五、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平遙縣教育科技局。
政策咨詢:平遙縣教育科技局 0354-5868126
監督電話:平遙縣紀委監委第八派駐紀檢監察組 0354-5867228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通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的考生,具體的時間和內容安排,請隨時關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公告。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的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導致聯系中斷,影響招聘的責任自擔。
平遙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