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
1983年以來,建筑業安全問題嚴重,因工傷亡事故不斷發生,其死亡人數已占全國因工死亡總數的20%,成為僅次于煤炭行業的第二大戶。面對建筑業安全生產的嚴重形勢,我部已在1991年監察工作要點中作了有針對性的部署。為了進一步加強建筑安全監察工作,須對建筑企業實行安全資格認證,現通知如下:
一、對建筑企業實行安全資格認證是以法制手段推動其搞好安全生產的一種監察措施,也是各級勞動部門開展建筑安全監察的重要內容。各級勞動部門要履行職責,認真審查,嚴格把關,促使建筑業把傷亡事故降下來。
二、在建筑企業安全資格認證方面,勞動部門主要在組織、推動、審查、發證四個關鍵環節上做好工作,即:(1)勞動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宣傳工作;(2)依靠和參與主管部門推動企業開展自查、整改、自評和自驗工作;(3)根據隸屬關系,由勞動部門和主管部門成立審查驗收組:(4)對驗收合格的企業,由勞動部門統一發放安全資格合格證書。
三、安全資格審查應從兩方面把關:(1)在管理上,要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強化全員安全意識,實施安全文明施工,健全傷亡事故統計、處理和報告制度,落實勞動保護措施費用;(2)在施工作業上,要抓住事故多發的重點環節和重點設備進行審查。
四、由于農村建筑隊進城數量很大,其安全管理狀況又較為混亂,因此,各地勞動部門要抓好對進城施工的農村建筑隊的安全資格審查工作,并建立農村建筑隊安全管理檔案。對審查合格的農村建筑隊,發放安全資格證;對缺乏施工安全必備條件的,以及違章作業造成嚴重傷亡事故的,應令其停產整頓或清出建筑市場。
五、建筑業是當前事故多發行業之一,各類事故還未得到有效控制,要扭轉建筑安全的被動局面,需要長期努力。請各地勞動部門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建筑安全監察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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